紅網長沙4月16日訊(通訊員 盛俊傑 謝慶芬 黃樂)為使自己所銷售的白粒丸延長保鮮期限,將有毒非食品原料的甲醛溶液摻入其中對外銷售。經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後,法院於4月15日對周某某、肖某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6個月,各罰款1萬元。
  周某某、肖某某夫婦系湘鄉市翻江鎮個體經營戶。2011年2月以來,周、肖二人在長沙市開福區一家農貿市場租賃了一個攤位,經營銷售豆製品。2012年初至2013年10月期間,兩人在明知化學試劑甲醛溶液為有毒非食品原料的情況下,為使其攤位銷售的白粒丸延長保鮮期限,以便更好牟利,周某某購進甲醛溶液25瓶,將其中11瓶稀釋後摻入購進的白粒丸中,然後對外出售,非法獲利1500餘元。
  同年10月31日,周、肖在攤位上銷售時被當場抓獲。隨後,公安民警在其租住處查獲到未開封的甲醛溶液14瓶,甲醛溶液空瓶11個。  (原標題:白粒丸中摻甲醛溶液延長保鮮期 夫婦對外銷售同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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